P
產(chǎn)品展廳RODUCT
薄荷油液體香精產(chǎn)品介紹及應用方法
- 起訂量 (千克)價(jià)格
-
1-100¥55 /千克
-
100-1000¥53 /千克
-
≥1000¥50 /千克
- 發(fā)布日期: 2023-11-28
- 更新日期: 2025-07-01
產(chǎn)品詳請
香型 |
薄荷油
|
EINECS編號 |
|
貨號 |
包裝
|
品牌 |
金葉
|
用途 |
增味劑
|
英文名稱(chēng) |
|
外觀(guān) |
液體
|
CAS編號 |
|
別名 |
|
純度 |
99%
|
分子式 |
|
是否進(jìn)口 |
否
|
【香精食用方法注意事項】
參考用量:0.1-0.5%(具體根據產(chǎn)品需量增減)。
1、食用香精在長(cháng)時(shí)間高溫的工藝條件下容易揮發(fā)失去香味,所以加香工藝程序應盡量安排在產(chǎn)品制作工藝尾環(huán)節,加香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封口低溫保存。
2.為避免使用中濃淡不一,添加后攪拌均勻。
參考用量:0.1-0.5%(具體根據產(chǎn)品需量增減)
貯存:本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(fēng)的倉庫內,避免雜氣污染,遠離火源。
警示:本品不可以直接食用,不能和有毒物品存放混放。
保質(zhì)期:2年
食用香精應用范圍和參考用量:
一、油質(zhì)香精適用于硬糖、餅干及其它烘焙食品等,一般用量為0.2左右,但用丙二醇作溶劑的油質(zhì)香精也可用于汽水、飲料等,一般用量為0.05~0.1。
二、水質(zhì)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、雪糕、其它冷飲品、酒等,一般用量 0.07~0.15。
三、乳化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等,一般用量為0.1左右,混濁劑用量為0.08~0.12。
四、可樂(lè )漿狀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配制底料用,也可直接用于汽水、飲料,一般用量為0.2~0.23(全色),0.05(非全色,另補焦糖色0.15~0.18)。
五、水果型粉末香精適用于糖果、餅干等,糖果、餅干中的用量一0.2,用量約為0.5~1;其它肉類(lèi)、蔬菜類(lèi)、家禽類(lèi)粉末適用于膨化食品,方便食品和湯料,一般用量為0.3~1。
六、食品適用于粉末狀食品、食品加工中的食品、膨化食品和休閑食品的涂層中,在食品中的用量一般在0.05~0.3。
七、液體和漿狀香精在調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0.2~0.5,粉末香精在調味食品中的用量一般為1~1.5。
聯(lián)系方式
- 手機:15831155115
手機訪(fǎng)問(wèn)官網(wǎng)